Article 21

Amended

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标准,提取安全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