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禁止船舶在航道、调头区、港池内和禁止锚泊区域锚泊。

船舶应当根据本船的种类和吨位大小、吃水状况在公布的锚地范围内锚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海事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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