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因举办各类大型活动,需要在公共广场和空地等市政设施临时停放车辆的,承办单位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报市车辆停放管理机构办理市政设施临时占用手续。需要占用道路临时停放车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停车场地由承办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管理,活动结束后应当立即恢复原状。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