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

银川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承担本辖区内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