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建筑工地工人宿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远离污水沟、坑式厕所、垃圾场及有毒、有害物堆放场等;
(二)地面保持平整,墙壁、房顶使用无毒、防霉、浅色涂料涂敷;
(三)保持自然通风或设置机械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清新;
(四)设有从业人员洗脸、漱口专用间或区域,水池数量与从业人员人数相适应;
(五)不得堆放建筑用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放射性建筑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