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督促所属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好所属车辆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