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举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