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Repealed

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国有重点林区内森林景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在国有重点林区内开展滑雪、漂流等活动和其他森林生态旅游活动,应当服从国有重点林区各级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得破坏林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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