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居民住宅楼和商住楼内,不得新开办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的饮食业经营场所。

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在出售或者出租商住楼底层营业房时,应当告知买受人或承租人不得开办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的饮食娱乐业。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