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应当支付的其他费用按照以下顺序解决:

(一)由加害行为人承担;

(二)由受益单位、个人支付;

(三)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支付或者暂付;

(四)由行为发生地的见义勇为基金组织从见义勇为基金中支付。

暂付或者支付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民事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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