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合理利用和管理,促进林业工作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