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Amended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严重扰民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与受其污染的单位和居民组织协商,采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或者其他补偿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