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一个月前,将年度计划草案连同下列材料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一)编制计划的依据及说明;

(二)上一年度自治区计划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三)本年度自治区上报国家争取投资的主要项目;

(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大局的新建项目及说明材料;

(五)初步审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