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单位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签署明确的财务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签署意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责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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