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从事地方志编纂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兼职从事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