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Amended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设置和维护标志、标线,保持标志、标线清晰、醒目、完好。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