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项目审批和设计审查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节水设施的建设标准列入项目审查内容,并通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节水设施建设标准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类制定并公布。
项目审批和设计审查部门未将节水设施建设标准列入项目审查内容,水行政主管部门未审查节水设施或者对不符合节水设施建设标准的项目签署审查同意意见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