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志愿服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捐赠人和志愿者的监督。

志愿服务经费应当专款用于志愿服务事项。志愿服务经费的使用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或者截留志愿服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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