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Repealed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举报属实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