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Repealed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次干道等市政道路时,应当按照消防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对市政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道路工程竣工后,由城乡建设部门邀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市政消火栓进行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