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适应消防安全要求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