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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