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地下水管理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指标,制定县(市、区)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指标。

Local Regulations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