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矿产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