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设置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
(三)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位置示意图、效果图;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权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