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Repealed

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地区或者部门的直接责任归属机关协商处理;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国家机关或者其信访工作机构协调处理。

原直接责任归属机关已经合并或者撤销,其信访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