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Chapter 2 组织和管理Article 8In force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