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民办学校依法设立决策机构,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未在民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决策机构成员,不得在民办学校领取薪金。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