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制成品、原料、辅料,应当符合清真要求。从外地购进的制成品、原料、辅料应当附有清真的有效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