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法治宣传教育,是指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