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Amended

驾驶摩托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车辆,对驾驶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