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一)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是否经过集体协商,集体协商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三)合同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