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的或出现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时,经双方同意可以中止协商,并商定下次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中止协商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双方签订集体合同的实际协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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