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秩序乘车;

(二)上车主动购票、投币、刷卡或者出示有效乘车凭证;

(三)学龄前儿童乘车应当有父母或者其他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监护;

(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或者有放射性等有碍他人安全、健康的物品乘车;

(五)不得携带犬、猫等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

(六)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不得向车外抛扔废弃物;

(七)听从驾驶员、乘务员的管理;

(八)不得实施可能影响车辆正常运营、行驶安全、乘客安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