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将协助事项书面通知公安、监察、财政、税务、海关、价格、工商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上述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需要审计机关协助查证的,审计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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