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Amended

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就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一)是否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三)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四)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五)是否有其他不适当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