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基层妇幼保健事业。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妇幼保健站、苏木乡镇卫生院应当将妇科病的检查和防治纳入工作规划,定期为农村牧区和街道妇女进行妇科普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免费为女职工进行妇科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