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石屏豆制品生产者应当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石屏豆制品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检验记录台账,产品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Local Regulations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