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Repealed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三)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自筹资金;

(四)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或有价证券质押和保险。

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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