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投资的组织领导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农业、林业、畜牧、国土资源、科技、水务、气象、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业投资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