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工会从事劳动法律监督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资格,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