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河道水体进行综合整治,使水质达到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标准。

跨区域河道实行区域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具体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