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参合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规定的医药费用补偿;

(二)查询、核对个人缴费以及获得补偿情况;

(三)了解新农合基金的筹集与使用情况;

(四)参与新农合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