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支持公益型科研院所的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加强公共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发展成为行业技术中心和技术服务平台。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