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Repealed

乡镇林业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地区的植树造林、检查验收、护林防火和防治森林病虫害工作;

(三)核定本地区集体和个人的年度采伐计划,经林业主管部门授权发放木材采伐许可证。检查、监督林木、竹的运输和销售;

(四)总结和推广林业实用技术和林业生产经验,了解和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中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林木籽种、苗木的购销;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处山林纠纷,查处毁林案件;

(六)做好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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