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财经委员会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对市人民政府的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查。

财经委员会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算草案中有关重大问题的专门材料及审查所必需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