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城镇规划区新建项目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涉及绿地率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下沉式绿地应当占建设工程绿地总面积的50%;
(二)下沉式绿地应当低于周围地面10-20厘米,并设置预留口,其顶部标高应高于绿地5-10厘米;
(三)建筑物室外可渗透地面不得低于项目硬化地面的40%;人行道、室外停车场、步行街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透水铺装率不得低于50%。
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雨水收集装置,进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
Local Regulations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