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在电力设施以及规划中预留的电力建设用地周围,建设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许可时,应当征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