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收费单位实施收费时,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使用收费收据,并且应当在固定收费场所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设置举报设施,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单位不出示《收费许可证》或者不使用收费收据收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纳。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