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Repealed

建设工程需改建、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供水单位的要求采取相关措施,承担相关费用,并报经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9